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【沪人社专发(2009)45号】的要求,经过面试、体检等程序,拟录用以下人员,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向我单位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18年 7月27日至2018年8月2日
联系电话:58698827
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区信息中心
2018年7月27日 | ||||||||||
附件: |
免责声明: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,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本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、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由此产生的后果与本网无关;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联系我们fjksw@163.com,我们将会及时处理。